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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保率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须持有参保地办理的异地安置手续、异地转诊手续和异地急诊备案手续

      ●不用“先垫付后报销”,持社保卡即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

      1月31日,记者从山西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医保跨市就医直接结算。这意味着,11个市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将不用“先垫付后报销”,持社保卡即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刘磊介绍,目前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也已启动,分别与海南省、天津市签订了相关协议。
       刘磊介绍,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外省相比,******的特点是:各市、各县之间互通互联。记者了解到,一些省份的异地结算,往往是单向的、有条件的,比如地级市到省会城市可以直接结算,反之则不行。而我省则完全实现了网状结算平台,比如运城参保患者在太原看病可即时报销,朔州应县患者去大同看病也可即时报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数据显示,2014年,我省已有5856人省内跨市就医,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报销了1.03亿元医药费。
        需要注意的是,为避免“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的现象,目前,只有符合以下3种情况的才可以享受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即:参保人员必须持有参保地办理的异地安置(包括长期在异地工作和退休后异地居住者)手续、异地转诊手续和异地急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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