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7﹞6号)和我市《关于做好我市参保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调查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7﹞30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参保信息的准确性,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就医,要求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17年5月25日之前,到社保大厦三层医保中心全民参保登记专项行动业务窗口(35号——38号,咨询电话5628132、5628133)领取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对象信息及相关资料。参保单位根据调查对象名单,调查填报《全民参保登记表》及《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后,报医保中心全民参保登记专项行动业务窗口复核并导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特此通知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